5月16日,戴萍副院长到生物所开展预算执行进度检查与督导,并对生物所的预算执行工作提出要求。
汇报会上,生物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前期的业务开展以及预算执行进度等情况向督导组做了全面的汇报总结与分析。参与督导的院机关职能部门在认真听取了汇报后提出合理化建议。
会议现场
戴萍副院长强调,在预算执行工作中,一是要压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确保完成考核指标。切实推进科研业务开展,按时完成基建修购项目计划任务。二是要高度重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把财政资金真正用到“刀刃上”。要求科研项目负责人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要求,切实完成科研绩效考核任务。所财务处作为预算执行牵头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好预算执行服务,依法依规实施管理,确保资金安全的同时要督导各业务部门加快预算执行。
生物所宋应辉书记表示,生物所将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落实预算管理与执行责任,确保完成所预算执行考核任务。
院财务处、科技处、基建处相关负责人,生物所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项目组组长参加了本次会议。